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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09期(总第21期)(05月15日)

发表时间:2006-08-01 13:15:48

大力发展保险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保监会  陈文辉

 

和谐社会的提出使我们重新审视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交汇、社会阶层分化加剧环境下的风险化解问题。保险业作为风险管理的专家,应该而且能够为风险的最后管理者,即国家提供高效的运作机制,并在广泛的领域内发挥作用,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是保险业的天然职能

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集合投保人群的保费,用于支付发生损失后的赔付支出,是一种将少数人的损失由多数人共同承担的制度安排。

1.从运作机理上看,保险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天然的内在一致性

(1)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机制,与和谐社会“互帮互助”要求相一致。保险制度的发展事实上形成了幸运者帮助不幸者、健康者帮助病患者、强者帮助弱者的事前筹资机制,改变了灾难发生后单靠个人或者家庭进行自我救助的传统方式,建立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模式,有利于形成互帮互助、平等友爱的社会风气。

(2)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与和谐社会“安定有序”要求相一致。保险通过科学运营可以使个体风险由投保群体分担,使个人在生命周期不同时期的财务状况来得更加稳健,收支更加平滑,从而有利于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险有所助、损有所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稳定。

(3)保险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与和谐社会要求的整体社会效益相一致。保险最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转型的需要。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人口城镇化的社会变迁使得传统的家庭、社群风险分散功能逐步弱化,从而凸现商业保险机制的作用。在我国国家财政收入还不充裕,无法完全包揽养老和健康责任的情况下,商业保险是解决我国“未富先老”等问题、实现转型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选择。保险利润来自对风险的专业经营,这种防灾防损的天然追求促使保险公司积极预防风险发生、降低灾害损失,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风险管理成本。

2.从作用领域看,保险业可以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1)大力发展保险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保险业在这三个方面都可以发挥积极作用。首先,从投资方面看,保险业,特别是长期寿险和年金保险,可以积累大量长期资金,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融资,比如,英国寿险公司持有28%的政府债券,韩国寿险公司持有18%的政府债券;大力发展保险业还有利于改善中国的金融结构,完善金融体系,提升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进而促进实体经济更加健康持续发展。其次,从消费方面看,财产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发展,可以减轻或消除人们对未来风险的顾虑,降低人们对未来生活不确定性的预期,有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比如2000年,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了美国全部医疗费用的40.3%,这是该国居民储蓄率较低、内需较旺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从出口方面看,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可以保障出口企业的收益和收汇安全,推动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国外资源。

(2)大力发展保险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社会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保险业可以积极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安定有序。首先,发展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风险保障型业务,可以为社会和家庭提供灾害经济补偿,帮助企业和个人从巨大损失中重新恢复生产生活,有助于保护企业家精神,维持社会稳定。比如,在美国“9.11”事件中,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支付赔款196亿美元,占赔款总额的51%,在灾后重建家园、维持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次,发展责任保险发展,有助于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运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法律纠纷,运用市场化手段化解民事纠纷,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团结。比如公众责任保险有利于公众伤害事故处理,职业伤害和雇主责任保险有利于解决雇主员工矛盾,交通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医疗责任保险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最后,发展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有利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和企业压力,有利于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实现公平和效率。比如,2003年,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为1.97亿人提供健康保险保障,占全国人口的68.6%,政府提供的健康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覆盖人口比例为26.6%;美国56.2%的私人企业为员工提供商业健康保险。

(3)大力发展保险业有利于促进精神文化建设。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文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保险业的“互助共济、风险分担”正与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社会对个人的关怀、社会内部的协调发展相一致,保险业的“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在全社会的引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精神风貌。首先,保险业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精神面貌。人的一生面临生老病死残各种人身风险以及种种财产风险,通过保险转移这些风险,有利于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使之得到精神安慰;通过保险有助于提升人的生命价值,使之更加积极向上,提高人的生活品质。其次,保险业有助于体现对家庭的爱心和责任。当一家之主发生意外死亡时,保险赔付在满足偿还各项贷款、支出教育费用以及一般生活费用等项需要的同时,很好地体现了死者对家庭成员的关爱,并帮助死者从经济方面实现了对家庭的责任,维系了家庭的存续。最后,保险业有助于促进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当前,基于血缘关系的传统风险保障机制已开始向市场化的现代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转变,这进一步促使传统个体摆脱传统的自然束缚,脱离计划经济下的单位人状态,实现向社会人的质的转化和飞跃,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保险业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情况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夯实行业基础,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方面,保险业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具体表现为三点。一是及时进行保险赔付。三年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2838亿元,其中2005年就达1136.7亿,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沿海部分地区连续遭受七次强台风及热带风暴袭击后,保险业主动参与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共接到台风报损案件14.4万件,支付赔款13.3亿元。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目前,保险业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1.2万亿元,相当于全国社保基金的6倍。2005年,保险业为上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障。三是支持出口贸易。三年来,出口信用保险共为426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提供收汇保障,为企业提供了1166亿元的融资便利。

2.大力支持金融体制改革

近年来,保险业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支持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一是在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积极投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目前投资各类债券共计7000亿元,成为债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投资股票市场800多亿元,其中投资证券投资基金700多亿元,直接投资股市110亿元。二是在支持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是通过购买商业银行次级债、参与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在海外市场购买商业银行H股股票等三种形式。目前,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800多亿元,占发行总量的46%,成为银行次级债券的主要持有人。保险公司共购买商业银行H股股票3.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4.7亿元。今年5月,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分别认购了3亿、1.8亿美元的中行股份,有力支持了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十六大以来,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新情况,保监会要求保险业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各保险公司开发了210多个责任保险产品。发展责任保险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水平,有利于化解民事纠纷,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体现了保险这一市场机制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比如北京市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参保医疗机构435家,参保医务人员5.7万名,保险累计责任限额10.2亿元,在缓解医院、医生和病人之间的纠纷,规范医疗秩序和分担政府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优势,及时开发非典险种,向313例非典患者赔付500多万元,向医护人员捐赠保险保额2亿多元,大大增强了人们战胜非典疫情的信心,充分体现了保险业“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

4.积极服务“三农”发展

自从国务院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来,保监会高度重视,努力利用保险机制和保险手段,强化现阶段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和效果。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近年来,保监会批准设立了三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分别在黑龙江、四川等8各省市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运用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合办农业保险、保险公司代理政府办农业保险和保险公司自己办农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开发多种农业保险品种。2005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69.4%。农业保险赔款3亿元,同比增长50.8%,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逐步发挥。二是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截至2005年6月,有6家公司在8个省68个县(市)参与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涉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1765万人,累计为519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三是为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服务。通过保险公司的参与,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不仅减轻了政府管理强度和费用压力,有效地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而且使被征地农民得到了持续性的养老和生活保障。目前有中国人寿等寿险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等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业务。如重庆的保险公司为9.5万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险,积累资金15.5亿元。

三、下一步保险业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基本思路

今后,保险业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行业自身的发展积极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保险工作,抓住发展机遇,巩固发展成果,促进行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财产、责任保险方面

财产与责任保险在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方面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全球来看,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接近40%,而我国仅1%,差距很大。发展财产保险,既要注意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发挥保险业的风险管理优势;又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促进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对于责任保险,一要积极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增强责任险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性,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时,重视运用责任保险这一有效的经济手段,防范和化解各类责任风险;二要研究在某些领域推行强制责任保险,以立法等国际通行做法,在一些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2.在寿险、养老保险方面

对比英、美等国商业养老金公司资产占1/3金融资产的状况,我国当前寿险、养老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中国国情迫切要求保险业大力发展长期寿险、养老保险等核心业务。一是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尽快将4万亿预防性动机的居民储蓄分流出来,购买合适的长期寿险、养老保险,以降低居民后顾之忧,刺激消费,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二是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业务,长短期资金分离有助于金融行业各司其责,减轻银行的压力,有效缓解银行的流动性过剩问题,从而使得中国金融体系更加安全。三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团体养老保险业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国家养老责任,使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养老责任。

3.在医疗、健康保险方面

发达国家的商业医疗保险已覆盖60%左右的人群,而我国仅占总人口的3%,起点低,基础薄。目前,我国已经成立了中国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五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理念逐步树立。下一步将扶持健康保险公司整合所有健康产业链条,如经营与医疗卫生相关的专业责任保险、参股医院和体检中心、试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健康保险要强化过程管理,通过疾病预防和教育等方式,尽量使人们不得病、少得病;在得病情况下,通过医疗费用补偿机制,着重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逐步实现从事后的医疗保险向事中、事前的健康管理教育等过渡,从而增强每个人的健康资产(健康的身体是最大的革命本钱)。

4.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

保险业必须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做出行业应有贡献的同时,做大做强保险业。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7.5亿在农村。我们要针对农村特点大力发展“三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流动农民工保险,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在安农、支农、促农方面的作用,让农民群众“放心种粮、安心看病、舒心养老、专心务工”。既要开发具有较强储蓄性和投资性,满足富裕乡镇农民的保险理财产品,更要开发低保障、广覆盖,适合贫困地区农民需要的保障型产品;既要开发满足广大农民基本风险保障需求的简易医疗、养老与意外伤害产品,也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开发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揽子财产与责任保险产品。

5.在扮演社会组织角色、参与社会管理方面

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许多传统上由政府包揽的职能需要交给社会来承担。在参与社会管理方面,保险业可以扮演好社会组织机构的角色,不断拓宽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服务于经济各个领域、社会各个阶层和人民生活各个方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好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纠纷、分担政府责任。一是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管理养老资产、帮助个人理财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总结推广保险业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的经验;三是总结推广大连、陕西等地“保险进社区”的做法和经验,从社区层面构建和谐基础。

四、希望得到的各方面的支持

可以认为,保险业已经在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全面推进,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支力量。但毕竟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步较晚,规模不大,覆盖面有限,距离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这就需要保险业加快发展。除自身努力外,保险业的发展更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具体包括:

第一,政府要提高利用保险手段建设和谐社会的认识。自觉利用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运行效率方面的优势,改变过去政府统包统揽、事必躬亲的做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合理的空间,为保险业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第二,政府要给予保险业合理的税收制度安排。保险业的发展有利于释放消费潜能,促进资本形成,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公益目标,从长远看有利于降低政府财政负担,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国际经验表明,保险的迅速发展离不开好的税收制度安排,建议尽快给予长期寿险、养老保险以延迟税赋的政策,给专业性强、管理难度高的健康保险抵扣营业税、所得税的优惠。

第三,应鼓励保险资金开拓投资渠道并与实体经济捆绑。应放宽投资限制,鼓励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物权、产权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保险资金投资营造良好环境。这一方面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保护投保人利益,另一方面,也为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推动投资提供更多的通道。

第四,应加强保险教育宣传工作。普及保险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利用保险手段保障自己利益。加强保险行业宣传离不开广大媒体的正确宣导。同时,希望教育部门能够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风险教育和保险科普,提升全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从每个人做起,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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