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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试点“三农”信贷保险(2月5日)

发表时间:2009-02-05 12:30:17

  《上海证券报》消息,为积极探索支农信贷产品的风险分担机制,农行下属的多家省分行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名为三农信贷保险的试点工作。农行作为这些财产险人身险的第一受益人,将使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可能出现的贷款损失风险。

  记者昨天从农行了解到,目前各分行均根据当地三农贷款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将保险与信贷相结合,一定程度地化解农户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以试点行之一的湖南分行为例:三农信贷保险是对从事种养业的农户申请小额贷款,将投保作为授信的一个重要基本条件,对以房产、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物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按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办理财产保险;对要承贷的中小企业业主、农户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论是哪种保险,保单中都明确约定农行为第一受益人。具体操作时,对于增量贷款,采取边保边贷;对于存量贷款,逐户补办保险。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去年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既要大胆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又要积极探索创新担保保险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正是在银监会相关政策的鼓励下,身兼服务三农重任的农行,开始研究如何化解农户贷款存在的风险。从多年的经验来看,农户贷款面临的风险点比较复杂。自然灾害、农村社保体系不健全、对抗市场风险能力低等都是比较突出的风险。尽管农户联保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方式,但也有其局限性,农行三农业务部门的一位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此,农行一直在探索一条更加有效的风险化解途径。

  三农信贷保险,无论对农行还是对农户实际上都是一个很好的保障。该人士解释说:如果农民的抵押物发生意外损毁,保险就会发挥作用,还款来源不至于灭失,可以大大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农户贷款可持续性将提高

  据了解,目前该做法初步在四川、吉林、湖南等省分行进行试点,农行总行也在积极与保险机构沟通,希望加强在三农金融服务领域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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